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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电对德国阳光蓄电池实际输出容量的影响

发布日期:2019/4/15 9:52:04

 

放电对德国阳光电池实际输出容量的影响

 

电池容量C(Ah)等于放电电流(A)与电池电压达到下限值的放电时间(h)的乘积,而放电率(1/h)是实际放电电流(A)与电池标称容量(Ah)的比值。

UPS的实际运行中,市电掉电后,要求电池逆变承担全部的负载功率,放电率视后备时间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别,例如标机在1Omin左右,维持时间很短,放电率很大,长延时机可达4h8h,放电率很小。

 

放电对德国阳光电池实际输出容量的影响

 

德国阳光蓄电池在一定放电条件下所能给出的电量称为蓄电他的容量,常用C表示。然而,蓄电池作为电源,由于其端电压是一个变值,选用Ah表示蓄电池的电源特性则更为准确。

理论上,可以趋于无穷大,但实际上当蓄电池放电电压低于终止电压时如果仍继续放电,这可能会损坏蓄电池,故对t值有所限制。

所以蓄电池的实际放电率并非蓄电池规格定义中的放电率,图5-1所示的放电曲线反映了不同的放电率对电池容量的影响。

蓄电池的实际放电电流越小,电池的电压能维持的稳定时间越长,反之亦然。例如,对1OOHR电池组而言,当放电电流为5A时,放电率为0.O5C,其输出电压维持在12V以上的时间长达10h以上,当电池电压下降到临界电压10.5V时,放电时间可达2Oh,电池释放的容量基本上是它的标称容量。若将放电电流增大至1OOA,放电率为1C,则输出电压维持在l2V以上的时间不到1Omin。当电池电压下降到临界电压时,可维持放电时间超过3Omin,实际放出的容量为58.3.M左右,远低于标称容量1OOAh

电池组允许的放电临界电压值和实际可供利用的容量(AM都弓电池的放电电流大小有密切的关系。

德国阳光蓄电池所允许放电时间为电池在实际放电电流下进行放电时,电池电压从额定值下降到它所允许的临界电压时所用的时间。

为了延长铅酸蓄电池的寿命,在2005年我们还研制出蓄电池保护器、蓄电池延寿器,它是接在电池两端靠电池供电的电子产品,它是低能耗的。由于每种结晶体在其引成之前必需要有个晶核才行,如果没这个也就形成不了晶体。该电子产品的原理就是用脉冲波不断加到极板上,使其形成不了晶核,而不能产生白色硫酸铅结晶,通俗些讲,可认为脉冲波在不断地洗刷极板,从而使电池能给出充足的电量。使用这种保护器的车主,都感到电量很足。在北方地区,由于温度相对较低,早上汽车往往打不着火,假如能够用这种保护器、延寿器,就可以免除了这种弊病,从而延长了铅酸蓄电池的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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